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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议申请流程(试行)
[四川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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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旨在促进我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及自身学科发展,提高我校科研与教学水平,扩大我校国际影响力,提升国际竞争力。

根据国家关于严格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规定,各单位如需对外申办、承诺举办国际会议,须本着“服务发展,确保重点,规范管理,精简务实”的原则,严格按照审批制度申报,只有取得上级批准后方能举办国际会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申办或承诺举办国际会议;经批准同意申办或举办的国际会议,有关单位在对外申办或举办过程中不应作超出授权范围的承诺或承担额外的义务。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单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申请材料;

1.《四川师范大学举办国际会议申报表》(附件一)

2. 会议请示(附件二)

申报表、请示报告应由申报方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并提前四个月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并提供重要与会人员名单。

二、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行文,校领导签发后呈报四川省教育厅;

三、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转四川省外事办公室批复;

四、获得四川省外事办公室批复后,主办单位可进行向参会人员发放邀请函等后续会议筹备工作;

五、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会议总结表。(附件三)

注意事项:

1. 会议开始前45天内提交的申请,国际交流合作处将不予受理;

2. 由于会议申报必须通过学校正式发文上报教育厅,务请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仔细核对申报材料全文内容;

3. 获批会议不得随意更改会议名称、主题、议题、会议性质、规模、会议地点和时间等。如需更改,须在原定会议时间的前三个月向国际交流合作处申报;

4. 在会议的筹备及举办过程中,会议主办单位和学术委员会/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防止出现敏感问题,尤其是会议的论文集和所有文字材料;

5. 需提供详细的会议日程安排;

6. 经费预算参考财政部文件标准。

 

 

国际交流合作处

四川师范大学

2020年11月

《四川师范大学举办国际会议申请表》.doc

《四川师范大学举办国际会议请示参考模板》.doc

《四川师范大学举办国际会议总结表》.doc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1: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3,138.26k)[下载]
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举办国际会议总结表》.doc  (38.00k)[下载]
附件3:《四川师范大学举办国际会议请示参考模板》.doc  (84.00k)[下载]
附件4:《四川师范大学举办国际会议申请表》.doc  (43.0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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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国际交流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