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学校国际化战略,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国(境)外交流合作项目,助力我校学子国际交流,学校设置专项经费,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参加国(境)外交流合作项目攻读学位、交流学习、修读学分课程等予以资助。现开通资助申请渠道,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于6月9日(周五)前提交申请,特此公告。
一、资助范围:
本计划拟针对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公派或自筹参加国(境)外游学、访学、会议交流、攻读学位等进修学习活动进行资助。不包括提供奖学金的长短期项目。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者需在2022年12月1日到2023年6月1日期间结束项目,圆满完成交流学习等各项任务,且已取得相应证明后,提交资助申请。
2. 资助申请项目包含公派或自筹的长、短期交流项目。
三、申请所需材料
1.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国(境)外交流合作项目资助计划申请表签章(见附件1)。
2. 交流项目资助申请需提交项目结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 项目学费缴费凭证。
四、申请流程
请符合资助申请条件的学生于6月9日(周五)前提交申请材料至国合处110室。
五、资助金额
资助额度可参照《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国(境)外交流合作项目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版)》(见附件2)。
六、资助咨询
四川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科符老师、王老师
电话:028-84766116
邮箱:oiec@sicnu.edu.cn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国(境)外交流合作项目资助计划申请表.docx
附件2: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国(境)外交流合作项目资助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版).docx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5月30日
编辑: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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