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加强学校孔子学院(课堂)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有关通知要求,学校承办孔子学院(课堂)岗位需求,现面向全校及社会各界招募2025年度国际中文教育外派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 2 学年。鼓励本校教师申请学校合作建立韩国延世大学孔子学院,岗位需求1名。
二、申请条件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一般在 26-55 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 西、葡、阿语 6 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58 岁(含)。 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四)具有 2 学年(含)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备案的教育机构教师。
(五)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或同等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致。
(六)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七)部分有特殊需求的岗位,报考者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三、选拔程序
(一)申报材料
1. 申请表。申请人须在中心平台填写、打印《国家公派教师申请表》,提交学校审核。其他报名材料请见《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材料清单》附件1。
* 推荐单位意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审核意见留空。
2. 推荐函。申请人须征得所属单位同意后方可提交申请。申请人所属单位协助提供《四川师范大学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函》(附件2)。申请人所属单位须对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经历、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团队合作意识、对外交流能力、遵守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可能影响赴外工作的其他情况如实评价和说明。以上材料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学校审核。
* 推荐单位意见留空。
3. 其它材料。本人在编证明/聘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复印件,中小学/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如有),有关特长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二)材料审核
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提交教育厅审核后以密封的形式报送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三)考试
教师须参加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 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及外派
教师由中心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培训人员。被录取教师须接收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协议派出。
四、外派待遇
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五、报名事项
即日起至2025年4月7日上午12:00前,申请教师进行系统平台填报并将完备的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至学校孔子学院办公室。材料递交(或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嘤鸣园国际交流合作处402办公室。邮编:610066。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ci@sicnu.edu.cn,邮件主题为:川师大2025公派教师+姓名+所属单位/院系+申报岗位名称。
*确保材料真实、完备,否则不予推荐;按时提交,过时不予受理(以收件时间为准)。
六、咨询
咨询方式如下:
孔子学院办公室: 028-84769038;15328000258
人事处: 028-84761910
国际交流合作处(孔子学院办公室)、人事处
2025年3月24日
作者:邵银 编辑:邵银 审核:张小平 终审:郑鸿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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